第14届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微电影大赛章程

2014年07月07日21:02  新浪图片 收藏本文

  本届大赛主题是“影像生活 梦想世界”,影像是生活的注解,梦想是世界的前言。当影像变为生活的一部分时,喜爱影像创作的你将如何守护自己的梦想世界。在这激情似火的季节里,我们期待着您满载生活气息与梦想力量的优秀微电影作品。

  报名条件:

  由个人或团体机构拍摄的微电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规格及规定详见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微电影,片长5—30分钟均可。

  2.参赛影视内容必须积极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4.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报名截止日期: 2014年8月31日  

  颁奖仪式日期:9月23日(暂定)

 

  奖项设置:

  最佳影片     (1部) 最佳音效编辑(1名)

  最佳导演     (1名) 最佳视觉效果(1部)

  最佳编剧     (1名) 最佳纪录片  (1部)

  最佳摄影     (1名) 最佳男主角  (1名)

  最佳美术指导 (1名) 最佳女主角  (1名)

  最佳电影剪辑 (1名) 优秀影片    (10部)

 

  版权及法律声明:

  1.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民族冲突、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3.参赛作品,除非参赛者在填写报名表时有特别申明,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合作机构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组委会将以报名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因报名表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

  4.大赛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所造成的作品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2013 平遥国际摄影大展V生活微电影单元组委会所有。6.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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