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郭现中
2013年7月13日,湖北宜昌,长江边的小酒馆,佘祥林置身于喧闹的食客当中,默默地端起了一杯白酒,一饮而尽。
岁月绵长,把一个京山县的治安巡逻员变成了如今的商人,中间隔了19年的时光,没有人知道,坐在这里这个与寻常人无异的中年男人经历了怎样的命运无常。
19年前的一天,佘祥林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张的亲属怀疑其被佘杀害。几个月后,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很快,佘祥林被捕。接下来就是持续十天十夜的刑讯,“与其死在拷打中,不如先活下来吧”,作为一个治安巡逻员,拷打犯人的场面他不是没有见过,也自然熟悉这一套流程,他知道不招供拷打就不会结束,“我跟警察说,别打了,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签名就是了。”于是在办案人员的“提示下”,就在佘祥林的供述中出现了这样的故事,“1990年7月,佘祥林在高关水库治安队工作期间,与未婚女青年陈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趁张(在玉)不备用石头猛击张的头、面部至张不再动弹,将张拖到堰塘东北角,沉入水中。”
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三个月后湖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并且明确指出过:不能排除佘妻自行出走或随他人出走的可能。但这一提示没有被理会,佘祥林在被超期羁押三年之后,还是被原荆州地区中院执意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对于佘祥林的家人而言生活也彻底变样,因为替佘祥林申诉和上访,佘祥林的母亲和兄弟,甚至曾经替佘祥林作证说后来见过张在玉的乡亲,都先后被投入看守所,母亲被关了三个月后,回到家不久就病故了。女儿也不堪压力,14岁就辍学去了广东开始了打工生活,“我出狱时见到女儿,18岁的姑娘了却只有70多斤”。
一封封申诉信都如石沉大海,佘祥林感到绝望,但他从来没有过死的念头,“我不能死,死了就带着杀人犯的身份死去了,永世不得翻身了。那时候也设想过老婆能回来,那是我唯一能清白出去的可能。我一直相信她没有死,所以后来她出现了,我一点也不惊讶”。
是的,张在玉果然出现了,2005年3月28日,在距离获得减刑的佘祥林刑满释放只剩下几个月的时候出现了。命运给了佘祥林洗刷冤情、堂堂正正做人的机会。
佘祥林曾经无比仇恨那些刑讯他的人,甚至计划过要复仇。但当他在2005年4月1日走出监狱的那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归零了”,他选择了与命运和解,“我能杀多少人呢。好人和坏人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呢。他们在自己的家里也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领导限期破案,破了有功,没破滚蛋,换我也不会好多少吧。”
“人就像是农贸市场里的一只鸡,挑中你就是你了,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又一杯白酒下肚,佘祥林发出了这样的慨叹。正因为感知了生命的轻贱,他才更想在下半生更好地活。好好活完这辈子,在他看来是一种责任。在累计拿到70多万元国家赔偿款后,佘祥林选择带着女儿来到宜昌,在长江边买下了一套房子,隐没于市井,远离了是非。
但那只是他以为的远离而已,在午夜梦回时,他还是会一次次走回那幽深的牢房,抬着头,仔细地一遍遍地描摹着远处的高墙和电网,“我真的出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