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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5日13:53 新浪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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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教育出版社将支付2012年以来出版的教科书中使用的部分摄影作品的稿酬,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摄影家转付分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指出教科书出版单位作为使用者必须提高认识,力戒拖延推诿,依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自觉把合法使用落实到行动中去。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教材局局长郑富芝表示,教科书承担着守法、诚信、教育的重任,教科书出版单位也应站在遵法守法的前沿,要像人民教育出版社一样主动履行义务,成为遵守《著作权法》的模范。

  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感谢摄影家们为教材“图文并茂”所做出的贡献,感谢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摄影维权和促进传播中所做出的贡献。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宋明昌表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国家指定的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机构,协会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不断开拓、继续加强与有关出版机构的合作,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摄影家创作性的劳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表示,本次签约不仅是中国文学艺术界的盛事、也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

  8月23日,2017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开幕当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

签约仪式在规模宏大的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成功举办 徐申摄影签约仪式在规模宏大的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成功举办 徐申摄影

  根据协议约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将支付2012年至2017年间该社出版的教科书中使用的部分摄影作品的稿酬,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摄影家转付分配。这是双方在2011年8月首次签署收转协议后的再次签约。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 邢光明摄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 邢光明摄影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教材局局长郑富芝,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宋明昌,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李玉光,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云生等出席签约仪式。

出席活动的各界来宾对签约仪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田洪江摄出席活动的各界来宾对签约仪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田洪江摄

  周慧琳在仪式上讲话。他说,今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签订协议,是对《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有效落实,体现了法定许可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结合的优势,是著作权人和教科书出版单位的双赢,也为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的实践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他同时指出,教科书出版单位作为使用者必须提高认识,力戒拖延推诿,依法履行相关法定义务,自觉把合法使用落实到行动中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在仪式上讲话 邢光明摄影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周慧琳在仪式上讲话 邢光明摄影

  郑富芝在仪式上讲话。他高度评价此次签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塑造保护知识产权的业态环境的具体体现。他希望其他教科书出版单位能够像人民教育出版社一样主动履行自己对权利人的义务,不仅要保证教科书内容质量和印装质量达到较高水准,同时也要成为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模范。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教材局局长郑富芝在仪式上讲话 邢光明摄影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教材局局长郑富芝在仪式上讲话 邢光明摄影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代表宋明昌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也分别在仪式上发言,一致表达了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态度和继续加强合作的愿望。黄强还特别感谢广大摄影家创作的大量优秀作品,使得教科书可以图文并茂,并感谢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摄影创作和传播中所做的突出贡献。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代表宋明昌讲话 邢光明摄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代表宋明昌讲话 邢光明摄影
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讲话 郭玉明摄影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讲话 郭玉明摄影

  在参加仪式的领导、嘉宾和众多媒体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代表协议双方郑重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

郭玉明摄影郭玉明摄影

  在参加仪式的领导、嘉宾和众多媒体的共同见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黄强代表协议双方郑重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

参加签约的领导和嘉宾合影 邢光明摄影参加签约的领导和嘉宾合影 邢光明摄影

  在签约仪式上,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向人民教育出版社赠送了“传播文明,保护版权”纪念牌匾。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向人民教育出版社赠送了“传播文明,保护版权”纪念牌匾。 郭玉明摄影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向人民教育出版社赠送了“传播文明,保护版权”纪念牌匾。 郭玉明摄影

  《著作权法》、《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等法律法规,是教科书出版机构通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向摄影者支付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稿酬的依据;作为我国唯一的摄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承担着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的法定职能。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对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对部分出版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后发现,尽管相关法规颁布已有十多年,但大多数出版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缺少足够的认识。而对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维权工作,有的直接闭门谢客,有的长期推诿拖延,有的拒绝法定义务,有的钻营法律漏洞。面对重重困难,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磨破嘴,跑断腿”,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坚持不懈持续推动着出版单位提升法律意识,依法向摄影家付酬。可以说,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为赢得摄影家应有的尊严与权力,工作人员付出了大量的辛勤与汗水。

目前在用的教科书 田洪江摄目前在用的教科书 田洪江摄

  长期以来在中国摄影家协会权保部的鼎力支持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还不断创新为摄影家服务的手段。他们设立了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版税网络公告查询平台,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开发了“摄影家银行卡”,以便把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版税直接分配给摄影家,给摄影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国家有关部委和出版界、教育界、摄影界等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  邢光明摄国家有关部委和出版界、教育界、摄影界等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  邢光明摄

  为推动依法治国战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了对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必将促进著作权保护整体情况的改善。与此同时,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未来几个月将会组织专业队伍,组织更多人员,面向大量的尚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出版单位展开工作,重点突破,力争在现有收获的基础上再创新辉煌。

出席活动的摄影家代表们纷纷表示,本次签约是协会为维护会员权益所取得的又一个令人振奋、鼓舞的成果。 田洪江摄出席活动的摄影家代表们纷纷表示,本次签约是协会为维护会员权益所取得的又一个令人振奋、鼓舞的成果。 田洪江摄

  中直机关工委党建部副部长杨雅芳,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中国文联权保部主任暴淑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高琴,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春迟,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王郑生、于云天、陈小波,摄影家代表于文国、马志霞、刘英毅、乔天富、朱秀英、吕静波、宋靖、范小强,中国文联权保部副主任鲍次立出席了签约仪式。

  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主任、中摄权协副总干事包旭东、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副主任许志强、大众摄影杂志社主编徐艳娟、中国摄影报社总编辑曾星明、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赵迎新,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领导。

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现场  冬宝摄影第24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现场  冬宝摄影

  开发图片“富矿”需过版权关

  图片蕴藏巨大市场,但网络图片侵权严重,专家认为与网络影视、音乐、文学等相比,图片版权保护无论从司法、行政执法还是社会关注度上都还没引起高度重视。业内人士期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加大版权保护,促使图片正版经营早日迎来大发展。

  “一图胜万言”。在今天的读图时代,谁都可能拿起手机拍张照片,打开微信公众号转发图片,但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这背后还潜藏着一个巨大的市场。近日,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在中国版权协会举办的研讨会上算了一笔账:“目前我国微信公众自媒体有1700多万,其中76%属于非个人的商业使用。如果这些机构自媒体中的10%能使用正版图片,每年支付2000元,微信公众号的图片市场就有2亿元。”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上市的图片库公司,视觉中国2016年的财报显示营业收入为7亿多元。

  图片库中的图片就是著作权法中的摄影作品,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不管是摄影家还是草根作者拍摄的照片,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今年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中显示,去年全国版权产业整体产值突破5600亿元,网络图片的市值在影视、文学、游戏市场面前被忽略不计,但在侵权盗版方面,网络图片侵权案件排名第二,占到了24%。中国版权协会驻会副会长王自强表示,这两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图片市场的尴尬:图片是有价值的,但它的价值没有转化成生产力,“被盗版吃掉了”。

   图片保护恰逢其时

  成立17年的视觉中国是国内最大的图片库,但柴继军坦言,这是一个“慢公司”,图片市场无疑也是一个“慢市场”。在当天针对图片版权的研讨会上,不少政府部门、协会代表都直言,这是第一次参加专门针对图片版权保护的研讨。高品图像CEO刘全江表示,因为版权环境的原因,做图片市场一直很辛苦,此前从来没有维权过,现在是时候为版权发声了。

  近来市场的变化让行业普遍认为版权保护的时机已到。柴继军介绍,2017年,视觉中国和百度、腾讯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互联网平台主动保护图片版权,这是图片库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从最开始的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客户,到越来越多的企业用户,再到今天新兴的自媒体用户,这个市场随着内容视觉化、网络平台化和自媒体的发展正不断扩大,行业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版权保护同步跟上。柴继军根据普华永道的报告预测,国内图片库市场的合理空间应该是120亿元至130亿元。但目前国内市场,除了视觉中国每年数亿元的营收,其余则是千万级、百万级梯队,市场规模在10亿元左右。

  与网络影视、音乐、文学等相比,图片版权保护无论从司法、行政执法还是社会关注度上都还没引起高度重视。王自强认为,摄影作品的主体和客体数量众多,网络环境下传播方式和消费方式众多,都足以说明图片在版权保护领域具有重要地位,需要下大功夫进行研究。

  司法行政加强保护

  随着图片的广泛使用,关于图片侵权尤其是网络图片侵权的案件也在成倍增加。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介绍,从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图片(包括摄影作品和美术作品)著作权案件来看,从2015年的1000多件,到2016年的2000多件,今年截至7月份已经有2800多件,预计到年底会在去年基础上再翻倍。其中90%以上是涉及互联网的案件。业内人士分析,这既说明随着图片使用越来越广泛,侵权依然普遍,也反映出如今人们的维权意识比以前更强,司法保护图片版权也在加强。杨德嘉介绍,从摄影作品的诉讼来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般都是个人,以前由个人为自己照片维权的情况很少,但是现在由机构集中代理个人权利人进行的商业化维权非常普遍。而从赔偿额看,法院都会根据作品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价格来确定,从2015年以来,图片侵权判赔额最低每幅500元,最高每幅8000元,避免了一刀切。

  网络侵权严重并非独有,网络视频、音乐和文学等领域经过多轮整治,版权秩序逐渐向好。为此,会上图片企业代表也在呼吁: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行动”应将图片版权纳入重点范畴,进行主动监管,并公布黑白名单。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剑网行动”针对网络所有侵权行为而开展,虽然每年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确定相应的重点工作,但不在重点工作之列的作品权利人也可以向行政部门进行侵权投诉,获得同等保护。国家版权局也会积极听取行业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对图片版权的行政保护。

  企业协会多措并举

  为了加大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对于网络图片的侵权,视觉中国早已通过版权监测技术,开展了大量维权工作。各大互联网平台建立了原创保护机制,将原创图片纳入保护范围。柴继军认为,摄影师拍摄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传播,而不是维权。目前,作为权利人的图片企业一方面要完善版权制度,建立技术支持体系,切实维护作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形成合力,与作为使用方的互联网公司平台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建立长效的奖惩机制,为图片的传播营造良好环境。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则希望能积极发挥权利人组织的作用,让使用者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同时协会也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积极推动完善立法,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

  用户付费意识不强、维权成本高,执法力度不强,这是网络视频、音乐和文学由乱而治过程中都遇到过的问题,也是图片行业眼下遭遇的尴尬。业内人士期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加大版权保护,促使图片正版经营早日迎来大发展。

责任编辑:孙先进 SN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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