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不失真的情况下,适度调整曝光曲线、白平衡、色彩平衡、饱和度及对比度;
(11) 参赛作品说明撰写要求:
a)参赛者需要为每幅参赛作品撰写作品说明,并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
b)摄影作品说明需包含以下内容:
1)照片拍摄时间、地点及环境;
2)照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到的场景、动物行为、拍摄行动、背景故事及技术应用;
3)包含动物、植物的照片,提供所拍摄的动物、植物名称及种属,是否是列在2013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之中的物种(若无法确认,建议向专业人士及专业网站论坛寻求帮助);
4)照片技术信息(相机、镜头、快门、光圈、ISO、曝光补偿等)以及进行的后期处理方式;
c)手绘作品说明需包含作品绘制时间,绘制内容及所绘动物、植物的名称及种属,是否是列在2013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之中的物种;
d)作品说明中不得包含作者姓名等个人信息及其他与作品主旨无关的信息。
4、生态道德准则
(1) 大赛倡导自然和谐理念与生态道德准则。任何违反下列生态道德准则的行为均视为违反大赛规则,经认定后,大赛组织委员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的参赛资格、评审资格及所获奖项;
(2) 参赛者有责任确保完全遵守对照片拍摄地有约束力的国家及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的法律;有责任确保拥有被要求的相关许可,如进入保护区的许可证,并且在大赛组织委员会提出要求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3) 参赛者在观察及拍摄照片时,应注意保护野生生物的栖息地及其生态环境,尽可能避免透露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的详细位置;
(4) 参赛者需尊重并善待拍摄对象,尽可能避免惊扰、破坏野生动植物,不进行影响野生动物正常生活的人工引诱及投喂,不得伤害、捕捉及禁锢野生动物,不得折损、挖掘及移栽野生植物;
(5) 参赛者在照片拍摄过程中,不得使用人工布景,不得进行室内、笼中或玻璃缸拍摄。
5、版权说明
(1)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或本团体组织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赛,或参赛的一人或多人拥有该作品的独立发表权;
(2) 参赛者的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如参赛作品出现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自行承担;大赛组织委员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
(3)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4) 参赛者选择参赛即表示同意向大赛主办方(《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和大赛独家门户网络合作伙伴(新浪网)授予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大赛主办方及大赛独家门户网络合作伙伴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评审、颁奖、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宣传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有权将获奖及参赛作品用于出版与大赛相关的画册、正规出版物,并按相关稿费标准支付稿酬;若需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出版物或媒体,将以口头告知的方式与作者沟通,并按相关稿费标准支付稿酬。
6、作品提交
(1) 提交参赛作品
a)参赛者可通过大赛独家门户网络合作伙伴新浪网的大赛官方网页提交参赛作品;中国国家地理网首页焦点区亦有大赛参赛页面链接;
b)参赛者需按照作品提交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参赛者信息及作品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上传文件要求大小在4MB以内;
c)参赛作品通过审核之后,参赛者将收到新浪微博发出的微博通知。
(2) 复审通过后提交原作品
a)参赛作品进入复审后,参赛者将收到新浪微博及邮件通知,并要求提交作品原件;
b)参赛者在接到进入复审的通知后,需在5天之内通过邮件提交电子版原作品;
c)非电子版原作品的参赛者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原作品,具体信息如下: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屯路甲11号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 317室
收件人:中国国家地理自然影像大赛办公室
邮编:100101
d)为避免作品损坏,请参赛者在寄送前将非电子版作品用卡纸包装,妥善保护;但请勿给参赛作品装裱或加框。
(3) 大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64865566转261/263/265 64852136
联系人:种瑞娟 王威 朱岩
五、 组别设置
本届中国国家地理自然影像大赛共下设五个组别,分别是:
1、飞羽瞬间——野生鸟类组
拍摄主体要求为中国境内的野生鸟类。野生鸟类指自然环境中的,非人工饲养的活体鸟类。具体包括:清晰的鸟类全身或特写照;鸟类飞行、觅食、求偶等令人难忘的、不同寻常行为;鸟类与环境;及反映鸟类群体行为的照片。照片应反映拍摄鸟种的野外鉴别特征,或捕捉到鸟类的独特个性。作品为单张,保证画面清晰,富有美感。
2、荒野传奇——(除鸟类外)野生动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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