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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国务院修改《著作权法》中国摄协、中摄权座谈征求摄影界心声

配合国务院修改《著作权法》中国摄协、中摄权座谈征求摄影界心声
2018年01月04日 17:58 新浪图片

  近日,国务院形成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稿)》,1月3日,中国摄协与中摄权联合召开摄影界修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就“修改稿”倾听摄影家的意愿和心声,切实征求广大摄影家的意见,此次座谈会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充分征求摄影界关于《著作权法》的修法意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摄影家的诉求,力争使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能够准确反映和切实保障广大摄影家应有的权益。

座谈会现场 郭玉明 摄

  会议首先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郑更生向与会同志转达了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对中国摄协和中摄权联合召开此次座谈会的意见。李前光讲到,新年伊始,召开这个会议非常有意义,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中央赋予中国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十六字职责中自律维权的具体体现。《著作权法》是涉及摄影家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和文艺家的关系非常密切,协会是文艺界的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摄影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抓住机遇,努力反映广大摄影家的权益诉求,也必定进一步增强协会在行业的凝聚力。中国摄协今天召开座谈会,是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中第一个组织行业专家学者征求意见的会议,与会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希望大家能够对法律修改提出中肯的意见,中国摄影家协会也理应代表广大摄影家发出声音,为依法治国和行业自律,推动摄影繁荣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郑更生讲话 郭玉明 摄

  会议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高琴主持,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介绍了国家修改《著作权法》的有关情况。

高琴主持会议 郭玉明 摄

  中国摄协和中摄权始终把保护摄影家的合法权益,推动修改《著作权法》,提高广大摄影家的版权保护水平和法律地位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连续多年在国家修法层面和各种学术会议上提出修法意见,2011年还组织17位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等多项修法建议,在2012年国务院启动第三次全面修改《著作权法》工作后,上述多项修法建议受到重视并被采纳。最近国务院再次形成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稿)》,已经把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延长至与文字、美术、音乐等其他作品同等的保护期限,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摄协和中摄权紧紧围绕摄影家的核心利益,为广大摄影家争取应有的权利所进行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林涛介绍国家修改《著作权法》的有关情况 郭玉明 摄

  在修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来自各摄影团体、机构,不同层面的摄影家以及老一辈摄影家的继承人,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稿)》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积极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例如:

  1、“修改稿”对职务摄影作品的新规定,将会使这部分作品的权利归属产生新的复杂关系,对这些作品的版权保护及作品的使用和传播带来新的问题,不利于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

  2、“修改稿”延长了摄影保护期后,却把那些在摄影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一大批老摄影家经典作品排除在外,这有悖于社会与受众对这部分作品寄予的期盼,有悖于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鉴于中国已经成为国际最大的艺术品交易市场,摄影作品在其中已经形成旺盛的活力和良好的繁荣发展势头,“修改稿”应该增加对视觉艺术作品进行追续权保护;

  4、鉴于国家对其他法定许可使用各类作品已经做了较详细的制度规范,“修改稿”应该对电视台使用摄影作品向摄影家付酬做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

参会嘉宾畅所欲言 郭玉明 摄

  座谈会上大家对“送审稿”中界定的摄影作品原件给予高度重视,认为这标志着在国家法律中已经为摄影创作的客观表达下了一项全新且十分明确的定义,这也是摄影界几年来经过不懈努力为广大摄影家争取到的一项新权利,是全国摄影人共同努力得到的回报。希望摄影界对此要给予客观认识和对待,不要因为我们的某种局限而贻误良机,失去这项对摄影人以及子孙后代都将产生重要影响的权利。

郑更生做总结讲话 郭玉明 摄

  最后,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郑更生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文联系统十六字职能当中的“自律维权”,其中的“维权”很大一部分都是维护作品的著作权。多年来,中国摄协和中摄权高度关注《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积极为立法和修法献言献策,尽可能的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表达摄影人的心声。第三次修改著作权法工作于2012年正式启动,我们就提出: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规范广播电视法定许可收费标准。我们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此次修法,将摄影作品保护期延长,就是这些年努力的结果。接下来我们要尽快把各位专家的意见整理后反馈给立法机构,力争在本次修法剩余不多的时间里,再尽力为广大摄影人争取一些利益。

会议现场 郭玉明 摄

  中国文联权保部法律工作处副处长冷玉,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主任刘宇,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秘书长范小强,中国女摄影家协会组联部主任刘彻,中摄权常务理事、著名军旅摄影家乔天富,石少华、吴印咸作品著作权所有人石志民、吴炜,视觉中国执行董事、CEO柴继军,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院长宋靖,中国摄协组联部主任包旭东,中国摄协理论研究室副调研员许华飞,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副主任吴艳华,大众摄影杂志社主编徐艳娟,中国摄影报社总编辑曾星明,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赵迎新,中国摄影杂志社编辑部主任郑浓,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权保部负责人朱宝祺,中国摄协组联部干部李丽等50余人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郭玉明 摄

  光明日报、中国艺术报、法制日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知识产权报、搜狐网、中国摄影家协会官网和影像中国网等媒体记者应邀采访和报道了此次座谈会。

会议现场 郭玉明 摄会议现场 郭玉明 摄

责任编辑:孙先进 SN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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